上海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二) | |||||||
上海社会科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社会科学院,也是上海唯一的综合性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在以往60多年中,上海社会科学院形成了在上海市、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享有盛誉的一系列专业研究领域,并先后涌现了一大批学有专长的社科专家和人文学者。近年来,作为首批国家高端智库试点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大力实施智库建设和学科发展的双轮驱动战略,努力成为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的重要基地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的主要平台。 目前,上海社会科学院设有17个研究所及30多个院属研究中心,涵盖了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哲学、国际关系、管理学等主要学科领域。全院现有职工80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77人,包括正高138人、副高210人;77%的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博士学位。 一、具体岗位
二、招聘条件 (见上表中“招聘条件”)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到2023年3月3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登陆上海社会科学院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在线报名(rczp.sass.org.cn),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应聘表及相关资料,其他方式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并且恕不接待来访。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日12时。 2.初选 上海社会科学院将根据各岗位的要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通过初选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笔试 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决定笔试的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主题论述等形式。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入选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此外,酌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并协助申请公租房。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3165065 监督电话:53066410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3年0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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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3-02-20 |